公安局特警支队长受贿放万人 多次强奸少女
2009年07月09日 15:26半月谈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窝案暴露监管缺失

记者调查了解到,白玉岭案发后,已有6名特警支队干警涉案被查处,包括一名大队长、两名副大队长、两名中队长、一名驾驶员协警。这一窝案暴露出当地公安机关管理混乱,相关监管部门监督缺位。

首先,当地公安机关警种职能界定混乱。特警支队的主要职责应是处突防暴,而白玉岭身为特警支队长,却专注于查赌、扫黄等治安案件。纪委调查人员指出,特警支队没有办公经费,市公安局就将治安处罚权交给他们,以罚没款项充当经费。

亳州市公安局效能办副主任李丽告诉记者,特警支队的办公经费确实依赖罚没款。在白玉岭案发后,市公安局重新明确了各支队职能,特警不再查处赌博、嫖娼等案件,而是负责路面巡查。

其次,有关部门包庇犯罪以致养虎为患。早在2003年,白玉岭就曾被亳州市纪委调查。当时纪委认定其违纪事实为:将市烟草公司奖励给巡防支队打击制贩假烟案件的88000元,与支队政委李某各分27000元;白同时还有其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市纪委将其私分奖励款认定为“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名知情的纪检人员告诉记者,白玉岭私分奖励款,应定性为贪污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当时的案件主办人李运良告诉记者:“处理决定是市纪委常委会定的。当时我们接到很多关于白玉岭的举报信,我们查出来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继续查,肯定能查出很多问题。但后来领导没有让继续查。”

另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不力。纪检办案人员认为,公安部门多次在扫黄打黑中获悉白玉岭嫖娼事实,甚至还有被强奸少女报案,他却一直未受处理;而其长期泡在浴场里不上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也无人监管,这说明当地公安系统内部监管严重缺位。 (本刊记者 王圣志 熊润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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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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