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因争执掰断对方手指
2009年07月03日 02:50北京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晨报讯(记者 刘珏欣)因为双方车辆刮蹭发生口角,司机陈某不满司机侯某多次指点自己面部,竟抓住侯某右手食指当场折断。昨天,延庆法院做出判决,对侯某的医药费、交通费等损失,陈某应赔偿70%,共2000多元,另30%的责任侯某自担。

同属延庆县永宁镇村民的陈某和侯某都是个体出租车司机,但均无营运资格。2008年3月21日下午4点多,两人在永宁镇北门口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刮蹭,双方发生口角。争吵中,侯某用右手手指多次指点陈某的面部,生气的陈某一把抓住侯某的右手食指,将其当场折断。随后,侯某用左手朝陈某的面部和胸部打了数拳,并将陈某的面部抓伤一处。

经延庆县第二医院诊断,侯某右手食指近节指骨撕脱骨折,近节指间关节脱位。经延庆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侯某所受伤害为轻微伤(偏重)。事后,侯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陈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天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后侯某向延庆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其手指骨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损失。昨天,延庆法院根据陈某的过错程度,判决他应赔偿70%,共2000多元。而侯某对于此事件也应承担30%的责任。

陈某   手指   侯某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刘珏欣   编辑: 缪汶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