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食客殴打城管致2人重伤 被判赔26万
2009年07月03日 01:54新快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快报7月3日报道 烧烤摊主无证并且占道经营,城管队员执法时,食客暴力抗法,致使两名城管受重伤。近日,花都区法院对四名暴力抗法的食客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24日凌晨,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区分局四名工作人员在对一无证烧烤摊进行检查时,被几名正在该档吃宵夜的食客阻挠。

双方发生争执,一食客叶国某持刀捅伤两名城管队员,其他三名食客分别用啤酒瓶砸城管队员,并施以拳脚。其中两名城管队员全身多处创伤、双下肺破裂、小肠多处穿孔,均为重伤。

该案发生后,被告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四被告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并致两名执行公务的人员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结合被告的认罪态度及积极赔偿的悔罪表现,法院对四被告人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叶国某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判处黄某、叶伟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判处叶某演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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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亚莲 吴益丽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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