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瓯海区看守所一罪犯狱中故意伤人被"罪加一等"
2009年05月10日 08:37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温州5月9日电(记者张和平)记者5月9日从浙江省瓯海区公安部门获悉,一名看守所在押的罪犯因故意伤害致人伤残,公安部门经立案侦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准备将之移送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5月1日13时30分许,瓯海区公安局看守所监区值班室接到报告,一名现年17岁、犯抢劫(预备)罪被判决在押的王某阴部受伤。值班医生立即对其检查,发现阴囊肿胀严重。看守所即组织警力将之送医院就医。医生对其检查后发现阴囊有渗血尚未破裂。根据医院意见,对王某在瓯海医院进行保守住院治疗。5月4日,王某病情恶化,在征得其家属同意后,警方将之送到温州市附二医做了阴囊探查手术,手术中发现其右侧睾丸已经破裂,医生采取右侧睾丸切除。

事故发生后,瓯海公安分局及看守所即对此案立案调查。现查明王某在晚间学习中与被判处故意伤害罪的韦振军发生口角,韦振军突然对王某袭击,打了一个巴掌后,紧接着用膝盖猛顶其阴部一下,致使王某受伤。

瓯海区公安局看守所有关负责人称,事发后该所及时将伤情通报当事人家属,现王某病情基本痊愈,根据医院医生意见,已于5月8日上午出院收监。目前看守所积极采取措施,严密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监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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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和平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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