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害情妇 北京房山政协原副主席获死刑
2008年10月07日 08:38呼伦贝尔日报 】 【打印

与情妇陈红保持关系7年后,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原副主席许志远雇用原司机刘晓明将其杀害。市一中院判处两人死刑,两人随后提出上诉。日前,北京市高院认定两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并终审判决其死刑。

现年55岁的许志远,曾任房山区区委办公室主任,案发时任房山区政协副主席。刘晓明则是他昔日的司机,案发时开有一个小工厂。法院查实,自1999年2月起,许志远与同单位女干部陈红?穴化名?雪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因琐事,二人经常发生争执。2006年1月27日,许志远以免除10万元债务为条件,指使其原来的司机刘晓明将陈红杀害并焚尸。此外,许志远还多次收受他人近60万元贿赂。据悉,陈红失踪后,其丈夫在她的办公室找到一本日记,翻阅后马上交给了房山区纪委和北京市纪委。由于该日记完整地记录了陈红与许志远之间的情感纠葛,警方很快破获此案。

二审中,许志远既不承认自己受贿,也不承认自己雇凶杀人。他当时对刘晓明表示“教训她”,也只是一句气话,并没有指使杀人的故意。第二被告刘晓明则不承认自己杀害陈红并焚尸灭迹的事。他称,检方现场发现的尸体粉末是无法做DNA鉴定的,因此没有足够证据来证明他杀害了陈红。

北京市高院审理后认定,维持原判,判处许、刘二人死刑。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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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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