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挥双刀连杀六人 被判死刑(组图)
2008年04月29日 07:17城市晚报 】 【打印

5000警力搜捕杀人恶魔

刘立良

武警官兵持枪搜捕本版图片张景泽/摄

本报讯 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农安县法院,对农安县合隆镇村民刘立良杀人、抢劫案一审公开宣判。2007年9月11日,刘立良杀死村邻6人、杀伤村邻10余人、抢劫两起,手段残忍,性质恶劣,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立良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刘立良思想狭隘,不能正确处理本人与他人,家庭与屯邻之间产生的矛盾,以自我为中心看待事物,采取极端、暴力、残忍的手段报复杀人,罪行情节极其严重,应依法从严判处;刘立良杀人后,在逃跑途中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由于刘立良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农安县法院对被告人刘立良杀人、抢劫案一审公开宣判:刘立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此外,法院还依法判处刘立良赔偿张长江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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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立良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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