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官蒙冤遭超期羁押 狱中不堪逼供自杀抗议(图)
2008年03月28日 09:27四川在线 】 【打印

两名法官申请国家赔偿4年而不得。

超期羁押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4年不得

两法官艰难清白路

实施国家赔偿

各省市平均每年仅10件

国家赔偿法实施10年里,全国检察机关决定实施国家赔偿仅3167件,平均计算,各省、市、自治区的赔偿案件是:每年10件。最高人民法院一份材料显示,部分赔偿义务机关出于各种原因,拒不执行法院赔偿决定书的现象十分普遍,个别的地区甚至达到90%.

申请国家赔偿

难就难在怕被追责

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国家赔偿制度隐含的错案责任追究制。

据介绍,目前,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均有问责制,赔偿义务机关一旦承诺赔偿,将面临两难境地:申请国家赔偿费用,就必须向上级部门申报,将自己的违法或过错行为曝光,不仅可能因此被追究责任,还可能被一票否决,影响政绩和仕途升迁。

县城一家安静的咖啡馆里,江舸坐在那,时而愤怒声讨,分贝之高让旁人侧目,时而低头无语,一脸沮丧无助。

这个时候,他的同事缪建平独自呆在家里,休养生息。

他们都是江西省余干县法院的法官,也是本报2004年2月17日深度报道《一个农民的自杀和三个法官的被捕》中的主人公。6年前,一个农民自杀于街头,他们的命运自此急转直下,经历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4年前他们被无罪释放,但国家赔偿一直杳无音信,而他们则近乎固执地认为,只有得到国家赔偿,他们才算是得到真正清白。

4年来,他们犹如铁笼中的困兽,找不到出路。

农民含冤自杀,两法官遭逼供

缪建平被违法连续传唤,而江舸无法忍受“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的痛苦,在“双规”第六天自杀

2002年4月7日,一名叫叶财兴的农民怀揣遗书服毒自尽于余干县城大街。遗书上写着“冤枉”二字,内容写道:

“我是(集贸)大世界余细火的丈夫。受害者余细火被朱再根打伤,伤情严重,经公安分局处理,朱再根赔偿了余细火医药费900元。赔偿之后,朱再根利用余干县人民法院付(副)院长朱新民(明)……起诉受害者余细火……在民事庭四处打招呼。结果朱再根就买动(通)朱加荣、彭云(仁)献、高国才作假证……之后有(又)在刑事庭起诉受害者余细火……余干县法医室开始鉴定是轻微伤甲级,后来又变成了轻伤乙级……”

<< 前一页123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吕倩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第4届华赛摄影凤凰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