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未成年少女被逼卖淫3000多次 遭拍裸照(图)
2008年02月18日 16:04南京报业网 】 【打印

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批示列为督办案件

金陵晚报2月18日报道 这个春节,化名吴伟的桂某、化名张梅的李某和邓某,无法再像往年那样“欢度春节”,因依靠带小姐出入宾馆卖淫赚钱,他们在去年12月中旬被警方抓获,罪名是嫌涉强迫卖淫和组织卖淫。

为了强迫少女们卖淫,他们竟强行给少女拍裸体照,还真的把不愿卖淫的少女的裸体照寄给了她的父亲。

今年1月11日,昆明市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的批捕提请后,介入审查。

以“打工”名义诱骗

2006年10月,来昆明不久的张梅和吴伟商量利用小姐赚钱,并不约而同地盯住了利用未成年少女卖淫。

两人决定分工合作,张梅负责以“打工”名义将少女从原打工处骗出,为了在“思想上更易接受卖淫”,吴伟先对所有骗来的少女实行强奸。

然后,两人合作强拍裸照,以“将裸照曝光”和殴打的方式相威胁,强迫少女们在昆明市西苑宾馆、源江宾馆等20多家宾馆招待所进行卖淫活动。

截至案发,卖淫次数达3000多次。

2007年9月9日,被胁迫卖淫的小香和小竹逃脱后到大观派出所报案;10月29日,老韩从小香嘴里得知女儿小巧情况后,带着老家的亲戚来到云南日报群工部反映情况,希望借此求助公安机关帮忙,尽快把小巧解救回家。

公安厅厅长亲笔批示

接到媒体报案后,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昆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杜敏做了亲笔批示。

一个多月后,这起令人发指的强迫卖淫案告破,警方解救的10名少女中,年龄最小的仅14岁,最大的也不过17岁。

据老韩介绍,女儿小巧2006年与同学小香一同到昆明打工,住在马街小香父亲那里。

去年3月7日,小巧和小香外出失踪,李父四处寻找,都没有任何消息。

同年9月9日,李父接到女儿小香的电话,称她在北站,已经从坏人那里逃出来了。

小香告诉父亲,当天她和小巧到马街街上玩,有个叫张梅的女人告诉她们有个公司可以找到工作,月薪600元,如果愿意就带她们去。

小香和小巧就跟着张梅向城区方向走。同行的还有两个男人,走到小西门天桥附近时,小香看见父亲,想与他打招呼,被同行的两个男人用刀顶住脖子,不准她们与家人联系。

之后,便把她们带到人民西路的一家宾馆。

到宾馆后,两人被关在七楼,不准打电话,不准外出。

尚未反应过来的两人,又接着遭遇暴力强奸,开始被胁迫卖淫。

<< 前一页1234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刘彦昆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凤凰图片08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