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西丰警方赴京拘传人员已回辽
2008年01月08日 10:13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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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综合《长江商报》、《新京报》报道,昨天,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禄告诉记者,他已经回到西丰。随行的两名警察稍后也回到了西丰。

“今天警方没有过来,记者现在很安全,法制日报社很重视,如何处理正在研究中。”昨日,《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对记者说。

“我们所有手续都完备”

李福禄证实,西丰县公安局人员在来京之前,已就朱文娜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涉嫌诽谤在公安局立案。

“我们所有的手续都是完备的。”李福禄说。

不过他否认了立案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有关。“我们张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之东流。”对于没有拘传到朱文娜警察撤回西丰的原因,李福禄未作回答。

记者了解,7日下午,朱文娜到《法人》杂志社,向领导递交了一份在西丰采访的整个经过的情况说明。

西丰声明赵俊萍诽谤

“连标题都有问题。”张志国告诉本报记者,“西丰县委、县政府和赵俊萍的争议不是‘官商之争’,而是正义和邪恶之争。”

1月6日,记者获得西丰县县委、县政府向《法人》杂志社出示的一份声明,西丰方面在《声明》中列举了他们对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存在的异议。其中,指称朱文中“拆迁”、“因言获罪”、“东北土特产交易中心建设”等存在失实问题。

谈到最具争议的“赵俊萍短信诽谤案”,《声明》认为,赵俊萍对张志国的“诽谤”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达到公诉范围。

新闻链接

报道县委书记负面新闻当地警方进京城抓记者

新快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女商人发短信骂县委书记被判刑

今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

该报道的主要内容是,赵俊萍在西丰县拥有两家加油站和一个自选商场,2006年,赵拥有的沈丰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西丰县拆迁办委托县房产局房产评估事务所对沈丰加油站评估,评估值为364万元,但开发商不同意。县拆迁办组织第二次评估,价值为22万元。对此,赵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迁办协商,但终未达成协议。

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除。赵俊萍先后到多个部门反映此事。2007年2月28日,县委书记张志国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赵俊萍的两个加油站(另一个加油站与拆迁无关)都不准开业;要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和县里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力量对赵俊萍采取措施。

2007年3月3日,西丰县公安局称接到“举报”,反映赵俊萍的自选商场涉嫌偷税,对赵俊萍立案侦查,并在县电视台播发通缉令,通缉赵俊萍。

正在沈阳治病的赵俊萍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短信发出的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

县政法委书记带人到杂志社抓记者

2008年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路、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找到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进行交涉,并与记者朱文娜见面。

当天下午5时左右,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称朱文娜因“诽谤罪”已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况”。《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向记者证实,西丰县警方向他出示了警官证、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及《拘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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