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货运黑帮"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20年
2007年11月30日 02:21检察日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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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湖南株洲“货运黑帮”案,近日在株洲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27名涉黑犯罪成员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等9项罪名获刑。其中,首犯吴喜培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2万元。其他骨干成员和参加者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作者: 易平 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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