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男子分赃不均杀死上线被判死刑[组图]
2009年10月31日 11:39华商网-华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陆军(右一)被判死刑。记者 赵雄韬 实习生 赵晨 摄

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梦想靠非法传销发大财,传销却将他送上了不归路。昨日上午,西安首例因传销组织成员利益分配不均导致的故意杀人案,在西安中院宣判。32岁的经理级传销人员陆军,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

想多获提成与上线起矛盾

上午10时许,身戴械具的陆军刚被法警押入法庭,坐在附带民事原告人席上的受害人的父亲王其新,带着悲痛和愤恨大喊了一声:“陆军,你也有今天!”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陆军下意识地抬了一下头,目光碰触到王其新满是泪水的脸孔后,便很快低下头,再也没有抬起。

27岁的受害人王某,家住河南省虞城县。除了年事渐高的父母外,他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2007年,王某经人介绍,进入一既没有公司、也没有产品,只是以发展下线为主的非法传销组织。2007年年底,经王某的下线刘某介绍,陆军进入传销组织,传销组织按照发展的下线人数,确定成员在传销组织中的级别,并按照级别获取提成金额。

在传销期间,陆军发展了一些下线,级别升为经理级。2009年2月,陆军想多获得一些提成款,与其上线刘某在此问题上产生矛盾,由于双方协商未果,陆军即产生了采用武力的念头,并购置了尖刀带在身上。

杀人后还督促下线好好干

刘某因无法解决陆军的要求,便打电话给自己在河南的上线王某,请他出面解决。同年2月22日,王某开车从河南来到西安后,与刘某等人一同驾车来到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车辆厂体育场,与陆军面谈。中午12时见面后,王某让陆军上车商谈,陆军不愿上车,双方因此发生争吵。争执过程中,陆军掏出尖刀在王某身上连刺三刀后逃离。王某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陆军作案后逃至三桥后围寨立交桥下,电话联系了熟人段建明,段建明明知陆军持刀伤人,还将自己的羽绒衣及1000元钱资助给他,并将陆军作案时所穿的裤子藏匿。案发后,陆军的下线史某听说陆军捅伤人的事,打电话询问情况,陆军在电话中还督促自己的下线:“我把人捅了,你好好干。”

案发次日,陆军被公安机关在渭南汽车站抓获。此案一审期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法庭判令陆军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200万元。

法官劝传销者早日迷途知返

昨日上午,西安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陆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免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段建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免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案件宣判后,一直在法庭上哭泣不止的死者家属说:“我们恨杀害孩子的凶手,他现在已得到了惩罚。我们更恨非法传销组织,如果不是它的存在,就不会有这些家破人亡的悲剧发生。希望更多的人不要在传销的路上执迷不悟。”

此案主审法官西安中院刑一庭张琳明说,长期以来,传销组织给社会及家庭带来巨大的危害,本案是西安首例因传销组织成员利益分配不均产生的故意杀人案,第一次从刑法的角度,将非法传销予以否定。法官奉劝那些参与传销的成员,应该以此为戒,早日迷途知返。(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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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雄韬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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