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开审12名儿童被拐案 其中11人获救[图]
2009年10月29日 07:53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日庭审现场。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李翔摄影报道)昨日,拐卖12名儿童案件在江门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审,10名来自江门本地、福建等地的被告人坐上审判台,等待法律的裁决,其中曾被列入公安部A级通缉犯的张维祝夫妇也名列其中。江门中院称,对10名被告人的一审判决结果也将择日公布。

据介绍,12名儿童当中,已经有10人被成功解救,并送还其父母,但还有1名小孩目前未能找到亲人而暂寄养在福利院,另1名小孩现在还没有音讯。

被告家属参与辩护

庭审在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正式开始,在法院法警的押解下,10名被告人排成两排坐列在审判席上,30多名被告家属也列席旁听。

在昨日的庭审中,记者发现,也许是女被告人较多的缘故,人还没有走进审判庭,哭声却已从庭外传来,等到坐上被告席时,更是哭声一片。无奈之下,法庭发出警告后才得以保持安静。

与以往相比,这次的拐卖儿童案的律师队伍也属“庞大”,参与辩护的人员当中,除了专职律师外,被告家属也坐上辩护席为亲人辩护。其中被告人梁芳兰的儿子成了母亲的辩护人。

半年拐卖儿童12人

2008年5月,被称为“卖菜兰”、“阳春兰”的被告人李月兰找到被告人周德春,称有人想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收养,可以借这个机会把小孩贩卖出去。

在李月兰的联系下,被拐卖小孩(肖某荣)父亲带着儿子以及身份证明和周德春见面,肖某荣的父亲答应把儿子送给周德春,但也当场写下一张协议,该协议称,自己生活艰难,已没有能力养活小孩,希望把儿子送给他人收养,将来有一个好的生活,但收养孩子的人必须保证不把自己的儿子再贩卖给他人。

在周德春和李月兰的花言巧语攻势下,肖某荣的父亲最后把儿子交给了周德春,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没过多长时间,自己的儿子已经被卖到千里之外,成为福建一户人家的儿子。

据公诉机关控诉,从2008年5月到12月,短短的半年时间,薛炳慧、郑连虾、周德春、张维祝、张进怀、李月兰、梁芳兰、甄凤女、詹秀凤、冯慧娟10人共拐卖儿童10多起,被拐儿童12人,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1儿童获救1人无音讯

据公诉机关控诉,在12名被拐、贩卖小孩中,被告人薛炳慧伙同“阿芳”等人共拐卖了10名儿童,另2名则由李月兰介绍给周德春和张维祝夫妇。经过警方的营救,目前12名被贩卖儿童中,已经有11名被成功解救。

公诉机关称,其中经李月兰介绍的两名儿童中的1名(肖某荣)已在福建被解救,但因为找不到其父母,目前只能暂寄养在社会福利院,而另一名儿童还没有音讯。

据介绍,这12名儿童中,被贩卖的范围涉及福建、广西以及江门的恩平等省、市。

张维祝曾为一级通缉犯

据介绍,在10名被告人当中,女性为8人,而其中年龄最大的冯慧娟今年已经73岁,考虑到其年龄因素,目前她取保候审在家。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资料,在这10人当中,有两对是夫妻,一对是张进怀和郑连虾,其中张进怀也是10名被告中唯一一个具有初中文化的被告,夫妇两人的年龄相加已经超100岁。

另一对是周德春和张维祝夫妇,其中张维祝曾被列入去年公安部公布的A级通缉犯。据介绍,在丈夫被抓后,张维祝立即潜逃。后在今年5月20日,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在接到开平警方协查通报后,对辖区进行搜查,终于抓获从事拐骗儿童犯罪、并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嫌疑人张维祝。

介绍一名最高拿500元

“我牵线搭桥介绍一名小孩,中介费少的350元,多的也就500元”。在昨日的庭审当中,被告人李月兰称自己其实拿到的钱并不多。

据公诉机关控诉,在12名被贩卖儿童当中,其中有6名经李月兰的手,被贩卖给被告人周德春和张维祝夫妇,然后再贩卖到福建。

据介绍,整个拐卖儿童案件中,被告人都是采用低价买进,经过两三次的倒手后,被贩卖小孩的价格也开始飙升,最低价格1万元,最高的4.3万元。

12名儿童是怎样被拐卖的?

被告人薛炳慧参与拐卖儿童10人;被告人郑连虾、张进怀、李月兰各参与拐卖儿童7人;被告人周德春各参与拐卖儿童6人;被告人詹秀凤参与拐卖儿童4人;被告人张维祝参与拐卖儿童3人;被告人冯慧娟、梁芳兰各参与拐卖儿童2人;被告人甄凤女参与拐卖儿童1人。

2008年的清明,被薛炳慧称为“成哥”的人带着“阿芳”、“阿东”来到她位于恩平的发廊,要求薛炳慧到农村去骗些小孩贩卖。

“我是被他们用枪和刀逼得没办法才做的。”在庭审中,被告人薛炳慧哭诉。据薛炳慧说,她无奈找到被告人郑连虾和张进怀夫妇。

据介绍,11名被拐卖儿童中,被告人薛炳慧伙同“阿芳”等人共拐卖了10名。都是先放在被告人郑连虾家里,再由她贩卖出去,其中第一个是通过被告人甄凤女、梁芳兰、冯慧娟贩卖到恩平。但从第二个开始,郑连虾就通过梁芳兰、冯慧娟认识了被告人李月兰,就固定了贩卖儿童到福建的路线。其中共有6名小孩通过李月兰卖给被告人周德春和张维祝夫妇,再贩卖给福建的被告人詹秀凤,然后贩卖到福建。

到后期,由薛炳慧开辟“第二条路线”,把目标转向老家广西等地,先后把2名小孩贩卖到广西,还有一名因贩卖不成而被她丢弃在江门的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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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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