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手机藏黄片 遭乘警罚款200元[图]
2008年10月10日 09:01华龙网-重庆商报 】 【打印

各方说法

当事乘客

没下载传播不服处罚

“手机是我在大坪购买的二手手机,买来就有这段黄色录像。”唐说,出于好奇和无聊,他没有删除这段黄色录像,一个人无聊时才翻来看一看。他说,在火车上他没有给任何人看,怎么能说是传播?其二,手机是他私人物品,乘警在没有被允许的情况下,应该无权查看他的手机。唐尚海称,虽然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分局公安处乘警支队方教导员主动给他们打来电话,对乘警处理的方式和态度道了歉,但他认为这样远远不够,他根本就不服杭州铁路警方的处罚。

杭州乘警

罚款200元适当

昨日下午,记者按陈海军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分局公安处乘警支队方教导员。“此事是我亲自处理的。”方说,他们接到乘客反映后,随即向值班乘警了解情况,然后向乘客作了回复,当时乘客表示理解。

“当时是奥运保卫期间,乘警有权查看乘客的手机。”他说,唐尚海属于复制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乘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罚款200元是适当的。

重庆乘警

乘警草率罚款欠妥

成都铁路局重庆公安处乘警支队负责人税警官说,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分局公安处乘警支队乘警这样草率处理十分不妥。他说,乘警首先要搞清楚唐尚海是否传播了淫秽录像。如果唐尚海将手机里的淫秽录像给周边人群和乘客看,并传播、发送淫秽录像等,乘警有权利查看手机,并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

税说,如按唐尚海的说法,他没有给任何人看,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传播、发送淫秽录像等情况就罚款,不妥。

重庆律师

自己欣赏不算违法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说,淫秽录像存在自己手机里没有传播,偶尔欣赏不算违法。他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才给予处理。该规定所说传播,一是多人、大面积的传播,二是对社会起到一定的危险性。张说,唐尚海也不具备运输和传播的条件,手机只是一个载体。

相关链接

今年8月18日,河南南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3名民警,在南阳市民任超奇电脑里发现两段黄色视频。9月12日,任超奇收到了警方的处罚决定书,被“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热议。9月26日,南阳警方公布了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法监督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撤销对任超奇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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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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