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案未提众多“桃色传闻” 为保命积极检举他人(组图)
2010年02月02日 13:32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文强是否会被判死刑,这是百姓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此前,重庆警方人士则分析认为“数罪并罚,文强极有可能小命不保”。

令人关注的文强案今日开审。他涉嫌4宗罪,强奸、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每宗罪名都很严重,文强会认几个?一名法律界人士称,如4罪状成立,文强最高可判死刑。

旁听证“一证难求”

昨日下午3时许,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来自全国各地10余家未取得旁听证的媒体记者在此聚集,他们举着“记者需要旁听证”的条幅,希望参加旁听。

据介绍,重庆很多要员都希望获得一张文强案的旁听证,但因席位的确有限,法院方面无法满足这些要员的需求。

据介绍,截至1月29日12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收到来自中央及各地方的72家媒体、80名记者报名申请,媒体类别涵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五大类。法院从中选出41家媒体的41名记者参与庭审旁听。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已最大限度考虑了媒体的旁听需求,但由于受硬件设施所限,仍无法满足所有媒体的要求。

经过协调,昨晚6时,法院方面承诺,将于开庭当日增加部分记者的旁听席位,并连夜临时增加板凳,供记者旁听。

本报记者经过多方努力,有幸获得文强案的旁听资格。

未提及众多“桃色传闻”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文强落马后曾招供,“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

此前还有媒体报道称:文强对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他经常让人帮忙物色人选,然后带到酒店开房,经常给这些女孩子一出手就是10万块,多年来与多名小女孩有染,其中也涉嫌强行买春的行为。

昨日,有熟知案情的知情人士称,起诉书中并没有此类事实的指控,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

该人士透露,起诉书中称,文强曾结识一名女大学生,两人一起喝酒,文强醉后在宾馆提出与该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遭拒,文强遂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此后,两人还多次发生性关系。

此外,坊间曾传言,文强妻子周晓亚参股重庆当地娱乐场所“亮点”,涉嫌组织容留卖淫。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起诉书中没有涉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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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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