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枪击哨兵案被告伍勇一审判处死刑[组图]
2009年11月25日 08:21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11月24日,伍勇在法庭上。

11月24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四川宜宾高速公路收费站站系列抢劫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伍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出3年、5年 、14年和无期徒刑。 中新社发 陈涌 徐伟 摄

11月24日,伍勇在法庭上。中新社发 陈涌 徐伟 摄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李厦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