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钓鱼执法案一审宣判[组图]
2009年11月19日 18:5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11月19日,张晖诉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审结。法院当庭判决原告张晖胜诉。图为张晖(左)与其代理律师一起举起手致意。

张晖的代理律师郝劲松到达庭审现场 新民网 徐媛媛 摄

前来现场听庭的人非常多。胡彦珣 摄

中新网上海11月19报道 今日下午,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案在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个小时庭审和半个小时的休庭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行政处罚决定违法。50元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9月上旬,上海私家车主张晖因搭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人,被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认定“非法营运”并罚款一万元。随后,张晖起诉了当地交通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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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静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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