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分子”杀人时在想什么?

网友评论()2014.06.01 第153期 总第153期 作者:石勇

招远血案犯罪嫌疑人张立冬接受央视采访(来源:网络)

山东招远血案曝出,瞬间即震惊中国,引发滔天愤怒。

公众的愤怒很简单:这一事件对大家的心理结构冲击太大。在大白天,仅仅因为不给别人电话号码,在麦当劳这样的公众场合,就被人残忍地活活打死,谁还有安全感?我们的心理保护启动,恐惧转化为强烈的愤怒。

对此,司法机关应该明白:详尽披露信息和对这几个凶手严惩,并不仅仅是维护基本的正义。按照康德的说法,这也是修复公众已丧失的安全感的一种“绝对命令”。

警方确定,凶手是邪教组织“全能神”的成员。我们的目光被引导到了“邪教”上。

仅以此案来说,这些“邪教分子”对社会心理的冲击,已经超过了前段时间拿刀在大街上砍人的失意者、灭门案的罪犯,以及暴恐分子。他们更能击中公众心理上的软肋。

为什么?笔者认为,基于如下两点:

其一,无论砍人的失意者、灭门案的罪犯、暴恐分子多么丧心病狂,他们的行为,都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层面得到解释,即有一定的原因,我们也可以梳理出他们的心理逻辑——换言之,我们在认知和心理上可以“把握”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条件得到改变的情况下,理论上,这些人可以被“消灭”。可是,“邪教分子”残忍地杀害一个不理他们的人,原因又是什么呢?

其二,无论砍人的失意者、灭门案的罪犯、暴恐分子是如何地滥杀无辜,他们总有某些特定的诉求,他们的思维、行为没有完全失去“理性”的特征,而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在理性上,对其行为作出预测,在心理上可以防御。但邪教分子完全不是这样,这是一群用理性无法理解的人,在心理上,和我们完全处在两个世界。

那么,他们的内心世界是什么样的?

从央视记者在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的采访中,笔者可以确定,他(也可以断定其它犯罪嫌疑人)就是“邪教分子”。“恶魔”、“邪灵”这类话语,以及他的眼神,从语言—心理分析上说,就是他的自供状。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的思维、行为是在我们的理解能力之外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们往往只习惯用头脑去理解他们的头脑,用正常人的心理去理解他们业已变态的心理结构,而不知道,他们在心理上已经变成了另一个物种,其思维、行为,完全受心理结构控制。

“邪教分子”,杀人的这六个犯罪嫌疑人就是这样。

问题是,他们是如何在心理上变成另一个物种的?

我们得看一下邪教的召魂机制,以及探讨一下为什么“全能神”这类邪教,在中国何以能捕获到一些狂热的信徒。他们又何以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邪教往往是某些正常宗教的极端化、变态化,意在收容社会中那些感受到其自我无力、挫败、卑污的人,并通过造魅的教义和仪式,给予造魅性的包装。而任何宗教(或某些意识形态)都要求人们一定程度上放弃一部分自我(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投入到神的怀抱中。一个社会中,人们的压力越大,越有自我的受挫感,也就越有逃避自我、甚至放弃自我的冲动,宗教的潜在信徒当然也就越多。

今日的中国正是一块宗教收罗信徒的肥沃土壤,但对宗教的警惕,使得它必须被纳入政治的控制之下,其功能是有限的。因而,正常的、理性的宗教所留出的地盘,就让位于各种地下宗教甚至邪教。而邪教的极端、变态,倒恰恰对应于现在中国的社会结构、社会心理:贫富悬殊、阶层固化、人们普通具有自我的受挫甚至失败感,社会充满暴戾之气。

从这个意义上讲,信徒活在“社会”所构筑的那个世界里,痛苦和无意义,而活在宗教所构筑的世界里,似乎有精神的快乐和人生意义的救赎。因此,宗教都具有“超社会”特征,而邪教,则一步跨到了“反社会”。邪教分子更具有十足的反社会人格。

事实上,无论是现代西方还是中国,正常、理性的宗教,只是预设了信它的人会比不信的人更有精神或道德的优越感,并不企图让人们把自我全部交出去,因此信徒更多是一种精神身份。邪教则把这一点推到了极端,它要求人们放弃全部的自我,包括自由、生命和财产(编者注:如洪秀全的拜上帝教)。为此,它要切断一个人和社会在精神上的任何联系,完全埋葬人们的自我,包括不能用真名,包括不能和非信徒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包括信徒之间不能以社会人的方式相处。“全能神”正是如此。

对于一个人来说,自我是他最重要的、不能交出去的东西。如果交了出去,在心理上会发生什么?美国码头工人哲学家霍弗说,当一个狂热信徒这样干,他就获得了一种新自由,“一种无愧无疚地去恨、去恫吓、去撒谎、去凌虐、去背叛的自由”。

从心理保护上,这很好理解。当一个人把自我全部交给一个邪教,在心理上,会发生这两点质的变化:

其一,他会自我憎恨,但又不能允许自己意识到,于是,心理保护启动,转化为对非信徒,以及“背叛”了邪教的人的憎恨。他把自我全部交出去,相当于已经和社会签订了一个心理契约:我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都放弃了,如果你们不听从我,就是在怀疑我献身的价值,这样我将恨死你们!这种心理保护机制,恰恰由教义中的“神—恶魔”二元对立预设来表达。社会中每一个人被拉入邪教,都是在蓄积一次威胁社会的心理能量。

其二,他会找到自我感觉万能、无敌的力量。一个人如果还保有他的自我,面对这个世界,总会感觉弱小无力的。但当他把自我全部交出去,寄生在被视为万能、无敌的“神”身上,他就分沾了“神”的属性,会感觉相当强大,除神之外,一切都是可以渺视的。法律又算什么呢?

对社会、他人的恨和自我感觉有万能、无敌的力量加起来,邪教对人的心理结构的改造就迈出了最关键的两步。

但这还没有完成。它还需要诉诸于恐惧,不能让入教的人回头。

这种恐惧正如媒体所披露的,“全能神”这类邪教,设有“护法队”殴打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的人。这也包括“传教”,一方面,“传教”是证明自己的“信仰”正确的手段,同时也是在解除这种恐惧:害怕自己被认为不忠诚,“信仰”不坚定。

一旦如此,“邪教分子”,也就在心理上变成了另一个物种。他的思维、行为,受到只发生在他心里面的心理逻辑的支配。

到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张立冬等人要在麦当劳里去问别人电话号码,为什么当受害者吴女士说“一边玩儿去”,他们会勃然大怒、张立冬的女儿会说吴女士是“邪灵”、为什么他们看上去如此愤怒、残忍地将吴女士殴打致死。巨大的恨、恐惧,以及自我感觉万能、无敌,使这些心理上的另一个物种启动了他们的破坏性程序,并且,“不害怕法律”,“只相信神”。一个彻底败坏了自己的自我、人性的人,在特定情境中,也必毁灭别人。

笔者一贯对人性并不悲观,但对人的心理保护感到悲观。“邪教分子”的人性,是被心理保护泯灭的,而他们极难从被心理保护的控制中挣脱,还原成正常的心理结构。

在公共安全上,中国现在面临着太多的挑战。邪教问题并非新问题,但它对社会的巨大危害,在此次血案之前并不太为公众所注意。但我们真的必须注意。因为,这个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狠。

笔者去年旧作《世界越来越狠,但完全可以战胜》里,曾详细地分析了各种宗教极端分子、失意者、精神病患者、心理变态者这些“狠人”的心理特征及防御办法。很可惜,遗漏了暴力恐怖分子和邪教分子。在这里,补充分析一下对邪教分子的识别和防御。

注意眼睛:任何邪教分子,其眼神是阴沉+直勾勾的,那是恨意和自我感觉有强大力量,以及和世界只是单一的关系的折射;

注意表情:任何邪教分子,其表情是僵硬的,并不丰富,那是“虔诚”的表现,丰富的表情会把他还原成社会人,他在内心里要阻止自己这么做;

注意语言:任何邪教分子,其语言是夹杂得有“教义语言”的,绝不是完全世俗化的口语,那是他们在内心里牢记自己“信仰”的标志。语言是他们的自我认同,同时也是对他们的出卖;

注意和你打交道的内容:任何邪教分子,和非信徒打交道,只可能是和“传教”有关。

如果你发现,你碰到的人,其表情满足了其中的二项以上,保持足够的心理防御吧,尽可能不说话,不要做出些行为去刺激他、她或他们,能躲多远躲多元,同时,别忘了寻找机会赶紧报警。

石勇

凤凰评论特约评论员,社会心理分析学者,《南风窗》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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