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源分配不透明

产生天量灰色收入

政府资源分配不透明产生天量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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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2011年的调查推算,2011年居民收入中可以叫做“灰色收入”的部分大概超过6万亿。而这6万亿灰色收入中,腐败相关收入占其中的主要部分。市场对资源分配起得作用太小,而政府作用太大,政府又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是导致收入分配不正常甚至是大量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

腐败是造成大量灰色收入的最主要因素

凤凰网:王所长您是研究灰色收入的权威学者,您能否给我们讲一下您为什么研究灰色收入?还有灰色收入跟腐败行为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王小鲁:其实我一开始也没有想专门研究灰色收入,但是当时碰到一个问题就是我发现,我们从统计数据上反映出来的居民收入,有很多实际情况没有反映出来。特别是高收入居民的真实收入有多少,从统计上看和实际情况相差很远。

比如说2012年,按照我们的统计数据,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的收入只有6万多块钱,2011年只有58000多块钱,这样一个收入水平可能在北京的一个出租车司机也可以达到,他是不是能代表最高收入?最高收入的真实收入到底有多少?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一些研究,已经做了三次比较大规模的、全国范围的居民收入调查,在这个基础上做了很多推算、用计量模型的方法进行分析。我们得到的初步结论和统计上反映出来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比如说2011年,我推算城镇最高收入的10%家庭,他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止5万多块钱,实际上是18万多,就是统计数据的3倍以上。

这里之所以造成这么大的差距,有统计调查实际困难的一个因素,就是靠这种入户调查,很多真实情况摸不到。一部分情况可能是居民有些正常的收入也不愿意讲,但是另一种情况就是某些收入它的合法性是存疑的。就是说我们没有办法明确的界定有一些收入究竟是否为合法收入。我把这种情况叫做灰色收入,当然它实际上也会包括非法收入,就是黑色收入。我大致推算全国范围,这种灰色收入按2011年来讲,会超过6万亿,占GDP的总份额恐怕超过12%。那么这个灰色收入和腐败是什么关系?从一些现象来看,我认为形成灰色收入的原因中,腐败是最重要的,当然还有其它一些原因,比如说我们有一些法律界定不够清楚,合法还是不合法不明确,还有一些合法收入为了逃税隐藏起来,所以变成只好认为它是灰色收入。

但是我认为更主要的情况是和腐败、和权力的不正当使用有关,我认为腐败是造成现在大量灰色收入的一个最主要的因素。

凤凰网:王所长,跟腐败相关的这部分灰色收入,总量和数额上有没有统计?

王小鲁:这个很难统计,因为谁也不会告诉你他和腐败相关的灰色收入数字是多少,我们只能根据所收集的情况进行推算和估计。我刚才说了,我根据2011年的调查推算,2011年居民收入中间,可以叫做灰色收入的部分大概超过6万亿。6万亿灰色收入中间,腐败相关收入占其中的主要部分。当然它的来源有很多,比如说由于我们各方面的制度漏洞、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的流失,还有由于我们这个政府对资源分配的过度干预,造成了大量的寻租机会,导致在资源的分配中产生腐败,产生不正当分配。再比如说我们一些垄断性部门、资源性部门的管理制度的很多缺陷,导致腐败和不正当分配。比如说土地管理制度有很多的漏洞,这些都是腐败的原因和来源。

政府资源分配不透明产生大量灰色收入

王涌:我补充一下,王老师是研究灰色收入的专家,我的专业是法律,应该说在这方面不具有专业的研究背景。但是从我的观察和体验、分析来看,就是研究这个灰色收入,还可以有几个落脚点。刚才王老师有一个判断,我觉得是比较中肯的,就是这个灰色收入在我们的国民收入当中占的比例如此之高,跟腐败具有很强的关联性。

那么这个来源到底在哪里呢?我觉得有三个渠道,第一个就是我们可以测算一下,国有商业银行在过去或者每个年度的这个呆帐、死帐率大概多高。当然我们无法测算它的这个贷款的对象是谁,如果有数据的话,这里面有相当的部分也构成了灰色收入。

第二个渠道就是政府投资的总量到底有多大,这首先要看政府收入是多少,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就是税收收入,是10万亿左右。土地财政的收入从原来的1.6万亿到达了4万亿,还有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现在也有20万亿左右。这些政府的收入除了国家运转的一些必要经费,一定的比例是用于投资。

这个投资就会产生腐败,在腐败比较严重的官僚体制下,这个投资会有一定的比例转化为灰色收入,也就是贪腐的金额。这个比例应该怎么测算?这是对我们经济学家的一个挑战。在现有这样一个相对腐败的官僚体制下,政府投资会导致多大比例的流失?但我认为这是可以测算出来的,这个结合个案或者是舆论如果说没有非常精确的计算,作为专家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大概知道比例。

第三部分测算灰色收入的是国有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所具有的资源和政策的优惠,相对于民营企业是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国有企业的盈利到底是多少?盈利并不乐观的,那么刨除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等一些费用,其它的一些损失和比预计在标准市场化下它应当获得的利润,这个差额也是我们测算灰色收入的一个标准。

所以国有商业银行的呆帐、死帐的金额,加上政府投资的总额,再加上国有企业的亏损,这个三大部分是灰色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如果我们能把握这个三大部分转化为灰色收入,或者说流失的比例的话,恐怕也可以尝试测算灰色收入的总额。

王小鲁:我很同意刚才王所长讲的意见,他说的这几个方面,实际上是我刚才讲到的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对垄断行业、资源性行业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土地资源、政府本身的掌握的公共资源分配,这方面的问题都比较突出。比如我们政府现在的财政收入加上土地收入,再比如央企资本金的收入,这几块儿加起来政府占有的资源,通过政府之手进行分配的,现在要占到GDP的1/3左右,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量。

这么大的数量,现在差不多20万亿了吧,分配的怎么样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这一部分资源分配不透明、不够制度化,这中间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又不受监督,一定会产生非常大的漏洞。

刚才王所长讲的政府投资是其中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当然还不光政府投资,还有政府在其它方面的资源分配,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另外刚才讲到的银行贷款问题,也是政府对资源分配干预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因为我们现在的银行商业化了,但是银行资金的分配仍很大程度上由政府决定的,比如说金融危机时期,政府为了拉动GDP搞了4万亿的投资项目,各地搞了融资平台,又通过货币政策加大了信贷投放的力度,大量的信贷通过政府影响,至少是在政府影响下投放出去的。这种情况就造成了很大的寻租空间,有些企业拿到银行贷款实际上并不需要,很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需要贷款反而拿不到,拿到贷款的企业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把贷款用到不该用的地方。比如说一个实体企业不去搞自己经营范围里的正常经营,去投资房地产,去搞那些热门的、短期赚钱的项目,这个实际上也是造成金融泡沫、房地产泡沫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这些领域里市场对资源分配起的作用太小,政府起的作用太大,这是过去导致收入分配出现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其它的当然还有,比如现行的土地制度——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地,这中间政府又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也是导致收入分配不正常甚至是导致大量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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