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渔政在西沙海域驱赶外国船是合法的
2009年05月25日 14:12法制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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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西沙南沙群岛派生出的200海里海域是我国的专属经济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任何外国渔船进入这片海域捕鱼,必须经过我国的许可。

5月23日广东省珠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徐聪茂说:“中国渔政44183号和44061号船5月19日在赴西沙群岛途中,发现一艘外国船只在我国海域内非法捕鱼,我渔政执法人员登船检查,予以警告之后将其驱赶出中国海域。”

据了解,近年来,西沙海域外籍渔船侵渔行动猖獗,侵渔渔船从事电、炸、毒鱼等严重破坏资源的非法作业活动,甚至盗窃、破坏设施,非法搭建晒鱼平台等。

为了捍卫我国渔业权益,截至5月23日,西沙海域已有4艘中国渔政船只进行渔政执法。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局长吴壮说,这4艘渔政船形成编队巡航,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渔政巡航编队,展示了中国对维护国家主权和南海渔业权益的决心。

“外国船只未经许可,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捕鱼侵犯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我国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5月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在专属经济区内,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在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的限制下,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即和平通过的权利),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国际合法用途。

莫世健告诉记者,外国渔船可以在公海捕鱼,但必须遵守海洋法公约第2节规定条件的限制,如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领海界限的划定、海图和地理坐标表等规定,不得侵犯海洋法公约赋予沿岸国的相关权利。

据了解,从5月16日起,我国开始为期77天的第11个南海伏季休渔期,根据以往出现的情况,在这一特殊时期,在中国南海区域,将会出现有组织的侵渔行为,因此,中国4艘渔政船执法巡航,必将严厉打击非法侵渔的船只。(记者 陈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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