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全军实施新的车辆装备油料使用规定
2009年05月10日 12:35解放军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北京5月9日电 戴先锋、记者范炬炜报道: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颁发实施新修订的《车辆装备油料使用规定》。

新修订的《车辆装备油料使用规定》主要包含车辆装备使用规定表和车辆装备油料牌号表两部分内容,规定了我军现有车辆装备的油料使用要求,明确了车辆装备现用油料的相关标准及简要用途。

总后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随着我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军用油料的升级换代步伐大大加快,供应部队的油品构成也发生很大变化。《规定》按照协调配套、通用简化、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将对加强我军车辆装备用油管理,科学规范油料使用,确保用油安全,降低用油成本,提高综合保障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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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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