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考虑在国际法框架内解决“天安舰”沉没事故
2010年03月31日 16:2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韩国《朝鲜日报》中文网31日报道,韩国政府开始探讨在有关国际法框架内解决天安舰事故,以应对沉舰事故若被查明为朝鲜或第三方有意攻击和水雷管理疏忽造成的情况。

韩国政府当局人士30日表示:“因为事故原因尚不清楚,所以考虑各种可能性,研究适用有关国际法也是其中之一。”据悉,关于探讨适用国际法的工作由韩国外交部国际法律局负责。如果事故是韩国军队的失误造成的,则无需研究国际法。由此可见,韩国政府研究适用国际法是在怀疑朝鲜或第三国用鱼雷或水雷攻击天安舰的可能性。

该当局人士说:“根据目的和动机的不同,如,敌对性的袭击行、水雷流失之类的失误和松开水雷之类的故意失误等,韩国政府只能采取不同的方式应对。政府正在等待事故原因查明。”

根据国际法规定,水雷流失等水雷管理失误造成的事故,向放置水雷的国家追究责任。据悉,韩国外交部还对1946年英国军舰在经过阿尔巴尼亚领海时被水雷炸毁的“科孚海峡”案的国际法判例进行了分析。当时国际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尔巴尼亚应对触雷爆炸事件负责,因为没有事先告知在领海放置的水雷的危险性。根据国际法,受害方要证明加害方的责任所在,所以韩国必须要掌握证明事故原因的材料。

如果是朝鲜有意袭击,韩国政府将如何的应对?韩国政府当局人士对此表示,按常识考虑就行。但是,如果实施违法行为的国家不承认责任,则不可能在国际法院能讨论该问题的。作为第二个方案,可以考虑将此案提交联合国安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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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何翠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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