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确认对燃烧公交车驾驶员参加了抢救乘客
2009年06月06日 18:4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6月5日上午8时许,成都市9路公交车在川陕立交桥处发生自燃。在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中,造成25人遇难。图为公交车残骸。 中新社发 肖龙联 摄

中新网成都6月6日电(记者 杨杰)成都市交委主任胡庆汉6日下午在“6·5”重大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安部门对事故车驾驶员的调查已经结束,胡庆汉在6日凌晨得知了这一消息。

在新闻发布会上,胡庆汉介绍了事故车驾驶员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罗佩,男性, 45岁,金牛区天回镇人,2001年调公交北星公司工作(合同工)。驾驶证编号:5101222965。身份证号码:51011119641101117X。初次领证时间为1994年1月26日,驾照有效期为2010年1月26日)。罗佩驾龄已有15年(1994年领取驾照:A证)。有8年公交车驾驶经验,安全驾驶5年,是北星公司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违章违法行车纪录。

胡庆汉通报说,据当天该车上的乘客的反映、媒体相关报道和公安部门确认,该司机参加了抢救乘客。

胡庆汉说,涉及到事发后驾驶员抢救乘客的问题,记者可以直接找罗佩采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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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杰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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