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声:四方面解决司法公正问题
2010年03月12日 23:03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日晚8时,两会新闻中心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就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与网民在线交流。

有网友问肖声代表,您能不能结合您的工作实践体会,谈谈您怎么看待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呼吁?您觉得如何做才能让群众对司法满意?

肖声说,关于第一个问题,我想说两句话,就是怎么看待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呼吁。第一句话,司法公正不仅仅是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吁,而且也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价值追求。第二句话,广大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呼吁,也是检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实现司法公正的强大动力。

关于第二个问题,一是要切实解决司法公正的问题,这里所说的司法公正,我想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我们司法机关包括检察机关,过去对实体公正比较看重,对程序公正有时候不那么重视,人民群众对司法不满意,有时候他对你的处理决定、你的司法裁决,他认为你是公正的,但是在程序上,你不公正,人民群众同样不满意。例如,司法机关处理一个案件,他最后的司法裁决和处理决定是依法进行的,是公正的,但是,拖延了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就像我刚才说的迟到的公正,这就是程序上的问题,人民群众同样不满意。

二是切实解决司法作风的问题。解决司法作风的问题,就是要严格依法处理案件与耐心宣传法律相结合。我们有些案件的处理,可能程序上、实体上都公正了,但是,由于人民群众的方方面面的原因,文化素质的问题,对法律的理解问题等等,他认为,你不公正而不满意。在这个时候,一个良好的司法作风、耐心的宣传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这么一个非常孝顺的孩子,他的奶奶过生日,他想送点礼物,但是他没有钱,他看到别人拿一些废旧电线去卖钱,他没有废旧电线,于是他晚上爬电线杆子上盗割了电线,卖了钱,给他奶奶买生日礼物,但是他盗割的这个电线恰恰是生产用电,或者是重要的通讯设备,甚至可能是军事设施等等,触犯了刑法,检察机关要对他提起公诉,但是,村民们、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求情,说这个孩子是个好孩子,是个孝顺的孩子。在这种时候,检察机关必须耐心地宣传法律,你要讲这个孩子触犯了刑法的哪一条规定,为什么检察机关要起诉他,你只有反复耐心地宣传法律,人们理解了法律,才会对你的司法裁定没有异议,当然检察机关一定会考虑这个孩子,比如他是未成年人,那么,有处理未成年人的法律,他如果是成年人,可能考虑他的出发点,考虑他是初犯、偶犯,决定是否采取从轻处理的原则。我觉得严肃处理案件,耐心宣传法律,是一个检察官应有的优良司法作风。

三是解决司法公开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你所处理案件的事实、法律都要有透明度,就检察机关而言,对犯罪嫌疑人要透明,你依据什么法律起诉他,事实依据是什么;对于律师要透明,对社会要透明,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是切实解决司法宗旨或者司法为民的问题。我们的司法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说起来好说,真正做到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要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办案,和人民群众心贴心地办案,再说一句通俗的话,把群众的事当成亲人的事来办。我想这样做,人民群众才会对司法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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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