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评高级原则上要有一年在农村任教经历
2010年03月12日 12:34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网3月12日讯 今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主题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集体采访。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将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在谈到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要健全教师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教育部规定,城乡的中小学教师在评定高级职务时,原则上要有一年在农村或者是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校长也要进一步推进专业化水平,使我们全面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我们有一支非常好的教师队伍,保障教育改革发展全面、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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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