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侯欣一:看守所监控系统应移交检察院
2010年03月12日 04:0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全国“两会”特派记者 赵倩

“一到关键时刻,为什么监控系统不是坏了,就是有死角?”昨日,在听取了两高报告之后,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要加强检察院的监督职能,看守所的监控系统应该移交给检察官,才能保证驻所检察室能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实施监督职能。

看守所监控总有死角 咋办?

应移交给驻所检察室掌握

最高检报告中提到,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依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83人,比上年增加98.1%。注重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同比增加86.2%。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同比增加91%。“这个数字说明什么,说明去年检察院对于看守所的专项整顿很有效果。”

侯欣一说,超期羁押问题、牢头狱霸问题等,都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通过去年的专项治理,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有了好转。但是,希望这个好转,能够常态化。

侯欣一建议,检察院必须强化驻所检察室的力量,检察室本身级别很低,一般配备的检察官数量也很有限,有些看守所仅有一两个人。驻所检察官的配备比例应该跟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人数相统一,随着人数增加而增加。

“我觉得看守所的监控系统特别识大体,一到关键时候,不是坏了,就是有死角没拍到。”侯欣一提出,监控系统应该移交给驻所检察室掌握。如果没有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检察院的监督就无从说起。

看守所羁押人数过多 咋办?

批捕前应审核是否收监

“看守所羁押人数,现在看来是过多了。”侯欣一认为,目前在批捕或羁押之间,检察院应设置一个前置的审核程序,审核是否应该收监。实际上,并非批捕就必须关押,除了收监之外,只要符合程序,应该准许嫌疑人保外就医、监视居住等。但是,目前这些手段运用得很少,只要一批捕就会进入羁押程序。

“有固定居所,不是暴力犯罪,为什么一定要启动羁押程序呢?”侯欣一说,目前看守所过于拥挤,要减少看守所牢头狱霸现象,通过检察院的前置审核程序,适当减少一些羁押人员,可能会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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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倩   编辑: 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