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中央再出反腐重拳 52个“不准”连成高压线
2010年02月26日 09:12新华网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央印发《廉政准则》 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贺国强:从严治党 廉洁从政 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经中央批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2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点击详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媒体评论:《廉政准则》是“精确制导仪”

[湖南日报]《廉政准则》是“精确制导仪”

中共中央近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迅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看来,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以制度促落实”的指向不言自明。其“8大禁止、52个不准”,则最大程度地折射出《准则》文本的精确制导作用。

[新华廉政]谨防“纸上谈兵” 重在“行动尖兵”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标准已定出,行动要跟上,好的制度还要更好地执行、更好地贯彻、更好地落实,只有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与约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切忌“纸上谈兵”,贵在做“行动尖兵”,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确保《廉政准则》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人民网]“官德”必须制度化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1997年制定的《廉政准则(试行)》,标志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步入规范化阶段。13年后颁布《廉政准则》,既是行为规范,又是道德约束,将在廉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无疑又是从政道德制度化建设中一个重要举措。

[新华报业网] 《廉政准则》颁行的三大积极“信号”

[京华时报]念好新紧箍咒管住权力之手

网友:52个“不准”布下廉洁从政“高压线”

[新华网友:高山有好水]52个“不准”布下廉洁从政“高压线”

廉洁从政,核心是防止权力腐败。细心的人们注意到,如期走上反腐前台的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新增了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等要求,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新华网友:大语]中央的52个“不准”归根结底就是几个字:立党为公

“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分水岭。”正因为此,所以《廉政准则》总则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是“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也正因为此,所以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越来越迫切,《廉政准则》的修订彰显的就是这种决心。党员领导干部只要真正抓住和理解了这几个字,所有的“禁止”与“不准”也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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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