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说明
2010年04月25日 08:15财政部 】 【打印共有评论0

九、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我国政府收回的援外贷款以及基金有偿使用回收的借款本金和使用费收入,专项用于支持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及独资经营以生产性为主的中小型项目。2010年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减少1.93亿元,下降65.9%。该项基金收入来源于援外合资合作有偿项目还款,收入来源不稳定并逐年减少。

十、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厂丝、坯绸产品出口配额有偿使用收入,专项用于国家厂丝储备、蚕种改良、蚕茧基地建设等支出。2010年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收入预算数为零,比2009年执行数减少0.12亿元。主要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通过厂丝、坯绸产品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取得的基金收入逐步萎缩。

十一、文化事业建设费按营业性娱乐场所和广告经营单位的营业收入计征,专项用于精神文明、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支出。201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预算数为7.16亿元,与2009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十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计征,专项用于支持电影事业发展。2010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预算数为2.65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减少0.44亿元,下降14.2%。主要考虑我国电影市场形势和票房收入等因素。

十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缴纳的费用,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等支出。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预算数为260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减少14.94亿元,下降5.4%。主要根据2010年全国土地供应数量和结构等因素安排。

十四、育林基金对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2010年育林基金收入预算数为零,主要是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上缴育林基金政策尚未明确,其育林基金暂缓上缴。

十五、森林植被恢复费对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征收,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201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预算数为1.53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减少1.04亿元,下降40.5%。主要是2010年修建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征占用大兴安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4家国有森工企业管理的林地面积比2009年有所减少,按征占用林地面积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相应减少。

十六、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按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和车辆购置税收入提取,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维护和建设、防汛抗旱等支出。2010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7.65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增加1亿元,增长3.8%。主要是根据2010年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和车辆购置税收入预计增减变化安排。

十七、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在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的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6省(市)范围内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增加收入等方式筹集,专项用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预算数为32.9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增加13.5亿元,增长69.6%。主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上缴额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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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唐毓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