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2010年部门预算(4月1日)
审计署201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审计署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了审计署(含署本级、18个派出机构和11个直属事业单位,下同)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0年度收入预算总计96 795.16万元。 1.财政拨款74 905.12万元。 2.事业收入2780.39万元。包括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员会费收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计算机技术中心培训收入,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审计费收入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944万元。包括中国审计报社报纸发行收入、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书刊出版收入等。 4.其他收入10 784.07万元。主要是所属各单位出租、出借房屋、场地取得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和自筹基建项目结余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重新安排使用部分等。 5.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2万元。是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2379.66万元。是按规定由上年延续至今年继续实施的项目,相应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二)2010年支出预算总计96 77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 905.12万元,安排情况见第二大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 012.71万元。包括所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外交支出273.83万元。包括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及在华召开国际会议支出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14万元。包括中国审计报社和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用自身的经营收入安排的发行报纸和出版书刊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万元。包括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204.62万元。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结转下年16万元。指预计需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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