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身份证、驾驶证上加“英语名”
2010年03月12日 13:52新闻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晚报讯 作为辅助性的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不该仅有“中文名”。驻沪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民建上海船舶工委主任胡可一,在昨日提交全国政协的一份“社情民意”中指出,尽快给上述两类证件多加个“英语名”。

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一个重要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虽是公民具备指定机动车车辆的驾驶技能的证明文件,但有时也能起到证明个人身份文件的作用。随着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增强,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在国际交流场合作为辅助性的证明文件越来越多。 “在国外旅游时,万一护照丢失,如果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或驾驶证有英语注释,就可以证明个人身份。 ”

具体操作可遵循一些细则。首先,在居民身份证的各个栏目添加英文注释。 “居民的姓名可采用国家标准的汉语拼音表示,并和身份证号码合并编码形成居民唯一编码,这样可以鉴别采用汉语拼音后的同音字。 ”胡可一说。

对于机动车驾驶证添加英文注释,可遵循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的方法。不同的是年检副页同样需要添加英文注释。 “机动车驾驶证可根据申请者要求,由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签发机关增发用于国际驾驶证明的副页,相当于国际上通行的‘国际驾驶证’。 ”胡可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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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兰蔺   编辑: 霍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