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名代表委员力挺二次房改 为夹心层建平价房
2010年03月10日 14:0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短评 “三三制”并非重走老路

目前,各级政府已解决的住房困难户仅占7%左右,而廉租住房的覆盖面仅有1%。“三三制”住房制度如果能实施,将彻底颠覆当前我国“全面市场化”的住房体系,因为它将大部分的中、低收入家庭都纳入保障房或平价房系列。但“三三制”却又并非如部分人所担心的那样,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因为制度中,对占城镇居民六成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所供应的平价房,其实是一种准商品房——利润有限的限价房。

好的制度必须要有好的配套机制、监督机制。在我国现有的住房体系中,由于分税制导致的地方财政弱势,导致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赚钱,无限放大了商品房在住房体系中的地位,错把房子定位于经济支柱产业,而不是民生工程。廉租房严重缺位,经济适用房更因为监管的缺失,而成为权力寻租的载体,特殊人物的特权,几乎与“保障”二字无关。

这些都是我们在当前住房体制改革中必须着重避免的。

解读

何为“三三制”?

“三三制”住房制度是按居民收入分类供房:对占人口20%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划拨供地,国有独资公司、非营利公益性机构和开发商共同开发;对占城镇人口60%的中间“夹心层”家庭提供平价房,由非营利机构和开发商共同开发;对高收入家庭提供商品房,商品房仍以“招拍挂”方式供地,市场化运作。

平价房咋定价?

提案建议,平价房应改革现有供地方式,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准入制度,凡在本地工作满2年的中等收入家庭均可以购买,但平价房无论是买还是卖,都由政府限价。

立法三原则

一、在法理上,要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摒弃住房全面市场化的错误思想;

二、在法条上,要搞大保障,不要搞小保障,要保障全体居民的住房权,不要只保障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

三、是在制度设计上要实现“三三制”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国人购物开销 一半花在买房

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9日电(特派记者 李舒瑜 李萍 陈海峰 甘霖)“去年全国人民买东西的钱,有一半花在房子上,这是卖地财政惹的祸!”8日本报报道《土地出让金收归国税》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共鸣。而在两会现场,代表委员继续热议有待完善的土地出让金制度,有委员建议将一次性交纳70年土地出让金改为“年租制”。

住房销售总额达6万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大学教授陈勉带来的一组数字显示,去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12万亿元,而全国住房销售总额就达到6万亿元,“这意味着去年全国人民买东西的钱,有一半花在房子上!”住房,成为老百姓最沉重的负担。

陈勉认为,正是目前不合理的土地出让金制度,透支了未来的房价。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对一些营利性的用地项目实行公有土地有偿使用,当届政府对后50至70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一大财源,在部分地区逐渐接近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

“土地储备是有限的,土地都卖完了,我们的地方财政怎么办?”陈勉说,这种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不仅透支了未来的财政,也透支了未来的房价。

实行年租制“一石多鸟”

陈勉建议,将现在一次性交纳70年土地出让金,改为土地出让金年租制,即在房产没有交付使用前,开发商每年定期交纳土地出让金,房产交付给业主后,由业主每年交纳土地出让金。“这种做法,使得地方政府不再追逐短期较高收益,对土地的调控回归理性,开发商拿地成本必然降低,房价虚高现象将得到直接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对陈勉的观点表示赞同。

也有委员表示,当实现逐年交纳土地出让金后,炒房者将不得不考虑投资房的成本问题,使得炒房现象得到一定的缓解,“可谓一石多鸟”。

土地出让金要用到“正道”上

土地出让金应该怎么用?崔永元委员认为,就是应该用于建设保障住房保障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羊毛出在羊身上”,崔永元建议政府拿出50%-60%甚至100%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记者陈海峰 甘霖 李舒瑜)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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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