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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位联名代表:沈阳虎殇非偶然 政府卖地生财
2010年03月29日 03:06正义网-检察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东北虎死亡事件,强烈刺痛着人们的神经。百日之内,包括11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在内的40多只动物竟被饿死在笼子里,社会反响强烈。这一事件,虽然可以从动物园的体制、经营和管理上找出诸多问题,但动物园地处偏僻,门可罗雀,无疑是其效益不佳、运转困难以致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那么,当初为何要将位于市区的动物园搬至距市区25公里以外的山沟?老动物园地块又是如何处置的呢?

曾经担任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冯有为对此记忆犹新。1998年11月,沈阳动物园搬迁不久,市政府就决定将老动物园地块卖掉搞商住楼开发,在1999年初的沈阳市人代会上,他曾联名61位市人大代表对时任市长慕绥新提出质询案,虽然质询后来转为询问,但最终阻止了这一地块的卖出,保住了沈阳这座有着百年历史的公园,为市民留住了不可多得的休闲娱乐之地。

A 将动物园搬进山沟,只是为了卖地

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原位于市内大东区万泉公园的园中园。万泉公园始建于1906年,是沈阳市第一座公园。

1915年园内开始饲养各种动物,供人观赏,此后,一直维持了几十年。1979年,沈阳市政府决定将万泉公园正式改名为“沈阳动物园”,并对动物园区进行改建扩建,将占地45万平方米的公园中的26.5万平方米建成动物园区。同时,修建了当时全国一流的熊猫馆、长颈鹿馆等建筑群,引进了大量珍禽异兽,最多时动物有130多种1200多只。

后来近20年中,动物园一直是市民尤其是儿童最喜欢游玩的好去处,年游客总量超过100万人次。采访中,许多出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市民非常留恋地说,“老动物园伴随着自己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

1998年,慕绥新担任沈阳市市长后,以动物园设在市区,动物容易伤人、动物叫声扰民、动物粪便污染城市地下水等理由,决定将动物园搬出市区,搬到25公里之外的棋盘山,成立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并承诺动物园搬走后,对公园进行全面改造,给市民创造更好的健身娱乐环境。

1998年10月,经向工商部门注册,民营企业大连致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成立,并很快将61种1024只动物运到棋盘山。沈阳是国内较早将动物园搬出市区的城市,而全国其他城市的动物园,至今绝大多数仍在市区。(笔者注:根据2001年10月大连市中级法院公布的判决书,1998年至2000年间,慕绥新先后收受大连致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68万元贿赂。)

然而,动物园的动物搬走没多久,慕绥新就于同年11月11日签发了〔19981沈政132号《关于同意对动物园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批复》的文件,决定将动物园的26.5万平方米土地出卖搞商住楼开发。

当初市长的承诺犹在耳畔,怎么这么快就出尔反尔,把动物园的地给卖了?市民们恍然大悟,原来政府搬迁动物园造福市民是假,卖地生财才是其真正目的。政府公然违背承诺的决定引起市民的强烈不满。因为沈阳动物园是市民休闲的主要场所,每天有来自附近大东区、

沈河区、东陵区的五六千名市民来此锻炼、活动,夏季每天入园人数超过万人,动物园卖掉后,市民活动场所将减少一半以上,而且这里一多半盖楼了,剩下的部分也随时有被卖掉的可能,到那时附近数十万居民将没有锻炼活动场所。不仅如此,动物园作为沈阳第一座公园,其独特的建筑承载着沈阳丰富的历史文化,动物园一卖,它们将从沈阳地面上消失。

B 62名人大代表联名询问,最终保住百年公园

感觉被忽悠的市民纷纷上访,一致反对卖掉动物园,要求上级相关部门制止政府违反承诺、违背民意的行为。

动物园卖地事件引起冯有为等沈阳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1998年12月下旬,冯有为和王佑启等20多位市人大代表对此事展开调查,对动物园的土地性质、占地规模、绿地面积、树林数量、周围居民数量等情况作了深入了解。

代表们认为,卖掉动物园开发房地产,不仅使市民失去了活动场所,而且要毁掉19.5万平方米的绿地,砍掉6000多株古树名木,毁掉1.8万平方米的草坪和2500多平方米的花坛和绿篱,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后果严重,得不偿失。

代表们根据调研情况写出了调查报告,经沈阳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讨论后,郑重建议该市政府停止动物园土地转让,保持动物园公共用地性质,为市民留下健身活动场所。但20多天过去了,代表们的建议未得到任何答复。

此时,沈阳市人代会即将召开,代表们准备依法行使质询权,在人代会上,就此事对市政府进行质询。

1999年1月19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当天,冯有为领衔,6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就市动物园卖地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对市政府的质询案。慕绥新得知后,派市政府秘书长董镇广找到冯有为等代表,希望撤回质询案,或者把质询改成询问,以降低答复层级和法律效力。冯有为等代表说:“质询案不能撤回,能不能改为询问,前提是慕市长同意不卖这块地。”董镇广说他做不了主,得回去请示市长。

为了争取将质询改为询问,减小影响,慕绥新提出两条意见:一是如能改为询问,将按照接受质询的规格,到场答复代表;二是卖不卖地,听取代表意见后再作决定。代表们见慕绥新的态度有了较大转变,为避免激化矛盾,经过商议,同意将质询改为询问,但一致坚守动物园地块不能出卖的底线。

1999年1月20日下午,代表们对市政府的询问如期进行,慕绥新和主管副市长马向东到场接受代表询问。

虽然慕绥新以政府财力紧张、还贷紧迫为由竭力解释,但代表们依法依理,力陈危害。询问会场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1998年,慕绥新刚刚因为沈阳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代表们请市长从为680万沈阳市民营造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出发,以对历史、对百姓负责的精神,撤销错误的决定。

最终,慕绥新同意撤销已经作出的卖地决定,一座百年公园因此逃脱了毁灭性的厄运。

尽管如此,动物园中1000多只可爱的动物,还是被搬迁到远离城市的角落,市民们难得再见那些曾与他们朝夕相处的动物。森林野生动物园成立后,动物们只享受过两三年的美好时光,因为经营困难,这里的动物逐渐过上了食不果腹的艰苦生活。

市民杨女士说,以前动物园在市区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孩子,去一趟动物园,来回车费加门票才几块钱,而且节省时间。现在要带孩子去一趟动物园得花上一天的时间,路途就得花上两三个小时,门票80元一张,加上车费和吃饭,带孩子去一次至少得花200块钱,这么多年她才带孩子去过一回。她说,相比现在的孩子,她还是幸运的。

C 动物园建设应为公益事业,政府责任不可推卸

曾参加当年质询案联名、已连任三届沈阳市人大代表的周传淞认为:建设动物园饲养和保护动物,是一项应由政府负责的公益事业。开设动物园的目的,主要是研究动物和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让公众在参观中受到爱护动物、科学普及、环保等方面的教育,政府不能总是把眼睛盯在钱上,从动物身上发财。不能否认,时任市长慕绥新实施动物园搬迁,有着“一石二鸟”的愿望,设想着既为动物找到了“婆家”,卸下了财政负担,又腾笼换鸟,卖地生财。但正是这样的想法和行动,为今天的东北虎事件埋下了祸根。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刘明玉认为:动物园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由私人以盈利为目的来经营,不但不能发挥动物园应有的作用,而且不利于动物的保护,弄不好还会造成对动物的伤害。另外,像东北虎这样的珍稀动物的饲养、保护和科研,更不能由民营动物园来承担。他呼吁改变动物园民营性质,还其公益事业的本来面貌。

代表们认为,做好公益事业是政府的天职,在经营城市理念大行其道的今天,许多城市秉持GDP至上理念,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当成负担。比如,有的城市把公交车线路经营权卖给了企业,造成票价越来越高,服务越来越差;有的城市把公园卖给开发商,楼房越来越高,绿地越来越少;有的城市把原本位于中心区的图书馆、档案馆、汽车站等设施迁到城市边缘地带,腾地卖钱,导致这些公共设施越建越远,人越来越少,利用率越来越低……一些代表强烈建议,政府部门不能把公益事业当成生财之道,一卖了之,使公益事业成为“没娘的孩子”。

采访时,当年质询案的主要起草者王佑启说,他对东北虎事件并不惊讶,并不是他不心疼死去的东北虎和其他可怜的动物,而是祸根早已埋下,出事是早晚的事。他说,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希望我们的决策者们能够把公益事业的根留住,不要再给未来埋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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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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