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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动群众开门整治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
2010年02月26日 11:58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陕西频道2月26日电(记者梁娟)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25日召开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表示这次针对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专项整治将坚持开门治理,向社会广而告之,全面发动群众参与,并向社会公布了029-87884201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和接受群众监督。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董明军介绍,结合陕西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突出的领域,此次专项整治中重点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安装警灯、警报器或者警车悬挂地方牌证、无牌证及悬挂“110”、“巡逻”等非法牌证的;挪用、套挂、使用仿造、变造警车牌证的;对涉案车辆违规扣留、扣押、挪用、转借、随意处置和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的;内保部门管理的警用车辆;以及其他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问题,从2月起至11月底进行为期近一年的专项整治。

陕西省公安厅表示,在公安机关检查的同时,鼓励广大群众针对公安机关整治的重点领域,以及身边存在的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突出的如开霸王车、特权车,任意占道行车,随意调头,乱停乱放,滥用警灯警报器,警车私用等行为及时举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组织调查处理群众举报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

陕西省公安厅要求,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补办相关手续,不能补办将一律由公安机关收回;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一律限期整改,不整改的将收回警车牌证;对使用警车为报废、拼装的,一律强制拆解、报废;对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的一律依法销毁;对挪用警车牌证或者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一律坚决改正;对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退还车辆所有人。

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王锐说,警车违规是“马路上的腐败,阳光下的特权”,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而警车违规问题也是由来已久的老大难,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带头自律,带头抓整治。对于现场抓获的违规使用警车的,将交由纪检部门处理,并依据情况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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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娟   编辑: 郭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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