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审判权行政化倾向将逐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通过理顺合议庭与审委会、院长、庭长、庭务会等的纵向关系,将逐步解决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倾向,寻求合议庭履行审判职责与院长、庭长的监督指导权之间的平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彦明今天(31日)在此间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卫彦明说,合议制改革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该项改革。
据了解,司法解释主要针对当前合议庭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作出了规定。其中规定,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共同参加,不得缺席、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5类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上述案件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记者袁定波 (法制日报)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作者:
袁定波
编辑:
许诺
|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