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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没拿到房产证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0年02月01日 04:41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于梦江)没有拿到房产证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将得到改变。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虽未拿到房产证,但商品房已确权者只要提供购房合同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的规定,购买了商品房的公积金缴存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房产证,并在房产证发证2个月内申请,由于从购买商品房到拿到房产证需要耗费不少时间,因此许多业主迟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了优化审批流程,让公积金缴存者更快的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该中心发出了《关于购买已确权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手续的通知》,通知规定,申请人只需提供购房合同便能申请贷款。

记者了解到,不少购房者对这一政策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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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梦江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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