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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局局长:倡导和谐理念 推广和谐价值
2009年12月18日 12:12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社新加坡十二月十八日电 题: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倡导宗教和谐理念 推广宗教和谐价值

中新社记者 赵胜玉

中国――新加坡二00九宗教文化展十五日开始在美丽的新加坡举行。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率领一个包括中国五大宗教二百多人的代表团前来与会。中国五大宗教代表与新加坡十大宗教代表齐聚一堂,展示多元宗教文化,共同倡导和谐宗教,为社会和睦、世界和平祈祷。作为中国主管宗教事务的部门负责人,王作安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日前他在此间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指出,宗教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非常主要的方面,没有宗教和谐,也就不会有社会和谐。

他坦言,中国宗教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并不乐观。

他说,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一些西方国家无视这一客观事实,以“宗教自由”为名,指责和攻击中国的宗教政策,利用手中掌握的话语权,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歪曲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以此作为打压中国的得心应手的手段,企图干扰和牵制中国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西方一些国家运用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宗教对中国进行渗透活动,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文化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他认为,在宗教问题上,中国遭受西方舆论的不公,“我们必须面对这个严峻的现实”。他分析说,西方国家由于意识形态偏见和文化歧视,通过占有的国际话语优势,对中国宗教政策和宗教现状进行不实报道,误导受众,他说,这一状况在相当长时间内不会改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要改变这一现状,应当顺应中国综合实力增强,国际地位提升的大趋势,在宗教问题上培育和提出中国自己的理念和主张,打破西方编织的罗网。他说,我们提出宗教和谐的理念,就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在这次中新两国宗教界共同举办的宗教文化展系列交流活动中,彰显了宗教和谐理念,产生了积极的正面效应。

他说,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广泛共识,但也必须承认,宗教信仰自由并不能自行解决宗教冲突。当今世界,一些地区因宗教差异引发的冲突和动荡时有发生,一些地区随着宗教多元化的发展正面临着隔阂和不宽容的困扰。改变这种局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秉承追求和平、摈弃暴力、爱人爱己、向美乐善的理念,承担起社会责任,推广宗教和谐的价值。

他指出,中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不管是本土还是外来宗教,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逐步与中国文化合流融合,成为大家庭的一员,像兄弟姐妹一样,彼此尊重、和睦相处、求同存异、共生共长。他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宗教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各宗教信众充分享受着信仰自由带来的身心愉悦。但是西方一些国家对中国宗教健康发展熟视无睹,一味歪曲。因此中国宗教要主动走出去,积极开展交流,向世人展示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弘扬宗教和谐理念。他说,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各宗教,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与各国宗教界的交流与合作,为增进各国宗教界的理解、加深各国人民的友谊、共建美好的和谐世界,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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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胜玉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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