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公安部交管局将取消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照限制
2009年12月18日 06:50国际在线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陆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17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中取消了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等限制,将于明年4月1号起正式施行。

据统计,至2009年11月底,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超过9400万辆,占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半壁江山。为方便在暂住地生活的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新规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

在申领程序上,新规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进一步简化了申领程序,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来源:中国广播网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陆敏   编辑: 郑永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