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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女检察长借豪华车续:家中巨额财产曾失窃
2009年12月18日 06:3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豪车豪楼的争论还在继续

刘丽洁为何要开“好车”?刘丽洁解释,自己2007年10月27日通过干部交流,从邻县牙克石市(县级市)来到阿荣旗任检察长,但地税局家属楼只是其租住的房子,自己的家仍在牙克石。“牙克石与阿荣旗往返有600公里,而且途中要走大兴安岭山路,路况很差。”刘丽洁说。

在刘丽洁来阿荣旗任职仅仅4个月后,她时任阿荣旗农发行行长的二弟在牙克石与阿荣旗的途中遭遇车祸去世,年仅41岁。

刘丽洁称,二弟的去世给了她很大刺激,恰好在自己原来的专车出事故修理的时候,阿荣旗第一建筑公司老板高玉峰告诉刘丽洁自己刚买了一辆新车,可以借给刘丽洁,于是,刘丽洁开上了这辆大众途锐。

12月6日,《法治周末》记者致电高玉峰,询问购车发票,但高玉峰在电话那头只是频繁表示“在纪检委那里,具体情况纪检委了解得最具体、最有说服力”。甚至连记者询问汽车是什么型号时,高玉峰也只是回答“问纪检委,我对车也不懂”。

在阿荣旗,高玉峰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自称是呼和浩特人的高玉峰在阿荣旗拥有多家企业,仅手下的阿荣旗第一建筑公司2008年的建筑业产值就达2.5亿元。

仍有媒体在调查刘丽洁乘坐的大众途锐是借自高玉峰还是阿荣旗检察院自购。

12月10日,最早报道刘丽洁豪车事件的某媒体再次发出报道,指出途锐车是检察院购自天津保税区空港众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但次日,《法治周末》记者致电众辉公司,一名李姓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网上刘丽洁的车不是该公司售出,“我们那段时间只卖出了一辆白色运动版的途锐”。

某媒体报道中信息的出处为一名“消息人士”,但据该报道的记者尹默三透露,手中有众辉公司销售人员承认内蒙古检察院一检察院购买白色途锐的录音。

实际上,阿荣旗纪委的调查结果得出并经媒体报道后,并未在网络上平息质疑舆论。

12月4日,内蒙古党委机关报《内蒙古日报》刊发报道,称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检察院,但报道中事实澄清部分大多出自阿荣旗纪委的调查,并未有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的明确表态。

实际上,内蒙古自治区的调查直到12月11日才通过新华社的报道向社会公布。

报道中称“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人员借用企业车辆,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也是检察机关明确禁止的行为。”措辞似乎意在确定途锐车系刘丽洁借用。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12月3日,阿荣旗委纪委、宣传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已赶赴呼伦贝尔政府所在地海拉尔,准备召开发布会回应豪车事件,但第二天相关人员即返回阿荣旗,称发布会将由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主持,但直到现在发布会仍未召开。

至于豪车之后再出豪华办公楼,巴特称办公楼照片并不是自己所摄。

对于豪华办公楼,阿荣旗纪委的书面材料里也给出了解释,称原有办公楼没有规范的办案工作区、控告申诉接待区和技术用房,功能不全,达不到上级检察机关规定的建设标准。且建筑面积6380平方米的新办公楼建成后,将以旧换新,把现有3000多平方米的旧办公楼置换出去。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县市旗一级的建设标准为三级,而三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30至42平方米,刘丽洁介绍阿荣旗检察院在编人员53人、聘用人员6人,按照最大的人均面积42平方米算,整个检察院也只需要2226平方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刘丽洁表示,这座地上6层、地下1层的新办公楼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了砖混结构,预算仅1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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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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