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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推行假释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制度
2009年11月25日 17:50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石家庄11月25日电(记者曹国厂、杨守勇)河北省将在全省推行假释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制度,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张越在这个省召开的有关假释和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说,假释和社区矫正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制度,但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即非监禁刑罚。在当前形势下,推行这两项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他说,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也是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中的重要一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要对那些严重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另一方面,对那些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行为,要适当从宽。适用假释和社区矫正,就是对“适当从宽”要求的具体体现。

他说,采用非监禁的处罚方法,可以让罪犯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有利于促使他们履行家庭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使他们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他说,适用假释和社区矫正,最大限度地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会上执行刑罚,有利于监狱集中力量改造那些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险性大的罪犯;同时,有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引导和促使他们弃恶向善、改过自新,早日成为守法公民。

张越说,假释和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是政法机关的部门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牵扯面很广的社会性工作。河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自觉把这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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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国厂、杨守勇   编辑: 杨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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