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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租车将不会向乘客征燃油附加费
2009年11月25日 15:10燕赵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昨天从石家庄市运管处获悉,石家庄出租车行业不会向乘客征收燃油附加费。

从25日开始,北京出租汽车将加收燃油附加费。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超过3公里(基价公里)的,每乘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21日,秦皇岛出租车也开始向乘客征收燃油附加费。有读者来电询问,石家庄的出租车是不是也会出台类似政策?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已经全部改造成双燃料车,开始烧天然气。所以,上述两城市根据出租汽车运价和油价联动机制而提出的燃油附加费并不会在石家庄施行。

近日,天然气在全国范围内大闹“气荒”,这也引起了市民的担忧,出租车价格会不会上涨?对此,市运管处表示,出租汽车有严格的价格调整程序。目前,暂时没有相关的价格变动说法。(记者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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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超   编辑: 杨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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