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广东县以上政府将聘记者任突发事件信息员
2009年11月25日 09:0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日,提交审议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透露,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聘请新闻媒体基层记者担任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收集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草案》还规定,珠三角各市在接到涉及或者有可能影响区域内其他市的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区域内相关市人民政府通报。(记者文远竹)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文远竹   编辑: 杨高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