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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一审宣判
2009年11月24日 21:11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死者徐梗荣。

死者手腕上的伤痕。

2009年11月24日,五名被告人在法庭上。

本案审判长由商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

新华网西安11月24日电 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24日晚在商南县人民法院宣判:

丹凤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王庆保犯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罚;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原民警贾严刚犯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1年6个月。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民警李红卫犯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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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   受审   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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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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