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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回应白宫书记案疑点 否认禁止媒体旁听
2009年11月24日 05:1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11月24日电 “阜阳‘白宫书记’报复陷害举报人案”本月19日经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芜湖中院新闻发言人日前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逐一进行了解释回应。

张治安在庭审前曾多次更换辩护律师,并在庭审中拒绝律师为其辩护的问题。对此,新闻发言人介绍,该案进入审判阶段后,被告人张治安4次更换辩护律师。经了解,张治安频繁更换辩护人的原因是张治安要求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而律师不愿为其作无罪辩护。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庭审中芜湖中院先后两次指定了熟悉案情的律师为其辩护,但当庭分别被张治安以律师不了解案情和不为其作无罪辩护为由拒绝。

针对该案两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退出法庭的问题,该新闻发言人解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禁止携带任何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庭审现场。法庭宣布开庭后,曾告知其具有录音功能的笔记本电脑不得带入法庭,但三名代理人以所有材料均储存在电脑中,以及电脑中存有个人隐私为由予以拒绝。最终,法庭通知法警将诉讼代理人的笔记本电脑移出法庭,三名诉讼代理人遂自行携带电脑退出法庭。

庭审当日两名被害人也退出法庭。对此,新闻发言人称,因两名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提出不符合法庭纪律的要求未获准许而自行退出法庭,被害人袁爱平和张俊豪情绪失控,从席位上站起来大声喧哗,袁爱平一度手捧被害人李国福遗像闯入审判席,高声叫喊,对其诉讼代理人的退庭表示不满。袁爱平、张俊豪两人不听劝阻喧闹,致使庭审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法庭经劝说无效后,为保障庭审能够顺利进行,宣布被害人违反法庭纪律,请法警将其带出法庭。

另外,庭审当日张治安未穿囚服出庭受审引起公众质疑,该新闻发言人说,被告人是否应穿囚服出庭受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最后,本次审判因被疑“禁止媒体旁听”而引起媒体关注,新闻发言人称,该案庭审当天,因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导致一些要求旁听的人员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庭审。他并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但是,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却称,当天, “关注此案的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名记者吃了法院的闭门羹”,并且“据受害人家属介绍,庭审现场至少空着20个座位”。

法庭   庭审   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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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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