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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澄清“非法行医” 绝非三个小毛孩在抢救
2009年11月06日 15:30北京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北大医学教授熊卓为死于北大医院的案件昨天在市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北大医院试图推翻一审时的司法鉴定结论,申请由医学会重新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同时断然否认存在非法行医问题,强调当事医生在为熊卓为诊疗时已通过医师执业证书考试,只不过执业证“晚发了”。

由于院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及一些事实需要确认,法庭最终宣布择日二次开庭。

医院否认“非法行医”

原告方指出,北大医院为熊卓为实施诊疗服务的医师包括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3人。3人中于峥嵘仅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但并没有经过医师执业注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段鸿洲和肖建涛则既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又没有经过医师执业注册,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这一事实已被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认定为非法行医。但一审判决没有对此予以确认,属于遗漏重要事实。

院方代理律师表示,于峥嵘在给熊卓为诊治服务时已通过了医师执业证书考试,只不过行政部门是在半年以后颁发的证书。依据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院方认为于峥嵘根本不存在非法行医。肖建涛的情况和于峥嵘相同,但目前肖建涛已出国,无法查到他现在的医师执业记录。另一名医生段鸿洲是大学毕业一年之后考取的临床研究生,他是按照有关规定在上级医生指导下从事临床工作,也不构成非法行医。

北大医院也承认,熊卓为病历中存在没有指导医生的签字确认的问题。没有签字是医院制度上的漏洞,医院在这方面应加强管理。

原告称暴力按压致死

关于熊卓为的死,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方认为,熊卓为的病例记录显示,她的肋骨折断了3根,心脏、肝脏全都破了,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于峥嵘等人抢救过程暴力按压心脏造成的,最终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

北大医院代理人则认为是先发生了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医生才进行了按压心脏,因为心肺复苏的前提就是呼吸心跳停止。从某种意义上说,呼吸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了。正常情况下,心肺复苏就半个小时,但因为熊卓为是本单位职工,所以医生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心肺复苏抢救,引起了心脏和肝脏破裂,这是医学抢救中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医院称鉴定法医没执照

北大医院要求重新做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学会的法定医学鉴定专家的结论作出判决,因为一审法院直接委托进行了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存在程序违法。

医院代理人称,作司法鉴定的法医只在临床实习过8天,没有医生执照,没做过临床医生,法医临床鉴定局限于尸体解剖、伤情和残疾等级,不具有临床医学判断能力和资质。这份由法大法医作出的过错鉴定漏洞百出,没有查清事实。

于峥嵘一言未发

整个庭审,作为北大医院诉讼代理人的于峥嵘一言未发。

休庭后,面对记者询问,于峥嵘说,“我是按照上级医生的指示进行的抢救。”“我当时是住院医师,已经毕业半年多了,不是对方所说的学生。希望可以进行医疗鉴定,这样对大家都公平,也可以还大家一个清白。”

“绝非三个小毛孩在抢救病人”

昨日下午,北大医院召开发布会表示,当时对熊卓为的整个抢救历时7个小时,由院长坐镇指挥,另有阜外医院两名院长参与,“是医院规模最大的一次抢救阵容”。骨科主任、心内科主任、麻醉科主任、心外科主任以及刘宪义和于峥嵘等,都参与了当时抢救。

“绝非三个小毛孩在抢救病人!”北大医院原骨科主任李淳德说。

抢救从晚上10时到次日凌晨5时,需要医生轮流给熊卓为做心肺复苏心外按压,心外按压是一个体力活,一般一个人只能坚持十几分钟,于峥嵘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是第三个给熊卓为做心肺复苏的人。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的所有行为,都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做的。

“焦点人物”于峥嵘在媒体报道后收到了很多人的关心短信。“我的压力很大,我是有行医资格证的。”这位30岁的年轻医生两度落泪。“我怕再被曲解,所以不敢说太多。我不是委屈或者想解释什么,只是特别感谢大家的支持。”(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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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伟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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