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陕西咸阳中院停审期间贱卖千万元涉案地产
2009年11月06日 06:53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定是搞错了!”从电脑网页上看到“瑞康源”土地使用权被注销、并变更登记的公告时,律师马海明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作为陕西瑞康源乳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他接手的瑞康源“担保纠纷案”,正依法等待再审开庭。

“然而,就是在我们自己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瑞康源的的确确被拍卖了!”查看公告内容后,马海明的情绪由吃惊转为愤怒。

“估价1600余万元的地块资产,竟只被贱卖了880万!”

一家瑞康源,两地连环案

除了马海明,感到“突然遭到迎头一击”的还有山西久久兴物资有限公司股东张利生。

由于分别向山西恒康乳业科技公司、山西通泰昌集团公司借出1030万元催要无果,久久兴公司诉诸法庭。2006年8月,该案在太原市中院宣判:两公司偿债的同时,曾承诺以土地及厂房作保的瑞康源,被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这下可好,借出去的1000多万终于可以要回来了!”打赢了官司,张利生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然而,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

2008年3月,太原市中院拟拍卖瑞康源资产,强制清债。张利生一行赶到瑞康源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却被当地土管部门告知:瑞康源的土地正被咸阳市中院保全,你们无权拍卖。

原来,让瑞康源陷入困境的,不止这一场官司。

2003年,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以下简称“鼓楼支行”)借给通泰昌公司共计3000万元。其间,山西亚泰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这3000万元贷款作保。

事情从这里变得蹊跷起来。2006年5月12日,《担保承诺书》显示,又是瑞康源,为两家公司的3000万元借款和担保提供了连带保证。就在同一天,鼓楼支行将包括瑞康源在内的三家公司诉至法院。

2006年10月,咸阳市中院判定,在通泰昌、亚泰无力清债的情况下,瑞康源成为清偿这笔巨额借贷的事主。

其间,2006年5月29日,咸阳中院对瑞康源财产进行查封。而此前的3月21日,瑞康源财产已被太原市中院冻结。

2008年4月,咸阳中院裁定:两债合一,瑞康源资不抵债,准予破产。破产裁定当日,咸阳市中院通知山西相关拍卖公司,以受理执行瑞康源破产一案,要求其中止受太原市中院委托的对瑞康源的拍卖。

“未卜先知”的《担保承诺书》?

“这是一件错案。”律师马海明坚持认为,“根据错误的判决对瑞康源执行破产,显然是错上加错。”

原来鼓楼支行借款到期后,通泰昌未能按期归还。2005年10月,鼓楼支行再次与通泰昌、亚泰签订合同,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分两次借出3000万元,用以归还2003年的借款。

在马海明看来,咸阳市中院的判决多处存疑:瑞康源出具的《担保承诺书》是判决依托的惟一证据,其落款日期是在“借新还旧”合同签订的次年5月。当时,2003年的借款已通过“借新还旧”清偿完毕。

“该承诺说得十分清楚,明确表示只对2003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未对2005年的贷款作保。在2003年的两笔贷款已通过‘借新还旧’还清后,瑞康源不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马海明说。

那么,瑞康源为何还要签订《担保承诺书》,为这笔已清偿的债务作保?

<< 上一页123下一页 >>
瑞康源   地产   涉案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孙海华   编辑: 霍吉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