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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规:政府办公楼三楼以下办公人员需爬楼梯
2009年11月05日 15:43羊城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如果你在广州政府办公楼办公,三楼以下(含三层)请走楼梯。昨天(4日),(广州)市建委发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和高层建筑电梯节能管理的通知》,请各单位从电梯方面节能。

根据通知,建议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电梯不停二楼、三楼;配备多台电梯的楼宇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非使用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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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铮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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