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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司法厅官员自律预警 九种情形将被训诫纠错
2009年11月05日 10:07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出台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告诫工作暂行办法》,旨在构建集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干部监督预警机制。

根据办法规定,今后安徽省司法厅纪检监察部门对于违背道德规范、群众反映强烈,或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用人失察失误或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考核为差档次、个人考核为不满意等9种情形,将进行训诫纠错。诫勉纠错对象在整改期限内不得评优评先,并暂缓提拔使用。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告诫工作,旨在通过警示提醒、训诫纠错,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李光明)

司法厅   纠错   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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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光明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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