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日电(记者 张蔚然)十九岁学习中文、一九七五年留学中国、三十多年来致力于中国法律和比较法研究,来自瑞士的“中国通”、法学专家胜雅律感慨中国人权三十年来走过的历程,“我从学术研究和生活中都体会到了这种变化”。
一九七五年的中国尚处“文革”时期,胜雅律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留学两年。他发现,想见一位中国同学,需要层层手续和行政审批,而中国人想跟他说话,也需要相关部门批准,“交流起来很不方便,而且在当时的中国,人权很少被关注”。
然而,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胜雅律每次来华,都能看到新的变化。“最先改变的是人与人的交流。我跟中国人的交谈很快就通畅了,这种交流极大丰富了我对中国的研究。”
他当年就读的北大法律系,也从“只比图书馆系大一点的小规模专业”发展成全校最大的系之一,而且就连地处边远的西藏自治区的高校也开设了法学专业,并拥有大量就读学生。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胜雅律多次来华,他发现,中国的文学作品已从“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变得种类繁多,各种观点能得以表达。“越来越多的外国文学作品被翻译成中文,中国人可以在报纸上、电视上发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作为一位长期研究中国法律的学者,胜雅律发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受到中国政府的日益重视,特别是在二00四年,中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把它确立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除了宪法,胜雅律还特别提到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保障人权的作用。“因为这两部法律,个人人权将受到更多的保护,普通的中国人在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国家给予补偿。我相信,更多法律的通过和实施将进一步保障人权。”
看到中国三十年来人权领域的巨大进步,胜雅律认为,这与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关系。“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中国人不懂得好山好水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意义。他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污染了环境,现在这一点正得到改善。”
他还说,中国政府意识到经济发展并不等同于发展,它致力于让更多人从经济发展的成果中受益,并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这本身就是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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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蔚然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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