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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草案因有异议未通过 以后继续审议
2009年10月31日 16:13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家赔偿法草案因有异议未通过 以后继续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下午16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2009年10月27日至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等。鉴于各方面对这两部法律草案的意见比较一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外交部有关负责人将就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发布会直播摘要:

何绍仁:

各位记者,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发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消息。

半小时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出席今天闭幕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150人。会议以147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为230件。

今天的闭幕会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批准了该条约。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周济的教育部部长职务,任命袁贵仁为教育部部长。

以上是这次常委会会议的相关消息。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想向大家说明一下。

这次常委会会议对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审议中,委员们认为,比较之前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有了进一步完善,使公民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并且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在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对草案的有些规定,如赔偿原则和赔偿程序方面的规定,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意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拟继续深入研究、修改,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与有关方面进一步沟通,提出方案,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所以,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没有邀请相关负责人回答与国家赔偿法的相关问题。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刚通过的驻外外交人员法的专题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许安标先生和外交部干部司司长田学军先生,请他们两位共同回答与驻外外交人员法的相关的问题。现在就请大家提问。

国家赔偿法草案部分条款: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赔偿义务机关范围扩大

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赔偿标准未明确

公民被拘留逮捕后被认定无罪将列入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牢头狱霸打死人国家赔偿受害人

虐待或放纵他人殴打虐待致公民伤亡将列入行政赔偿

人大常委审议赔偿法草案 精神损害赔偿有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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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赔法修改步伐需更大 避免处罚责任人手段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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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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