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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对第二监狱越狱案全程法律监督
2009年10月31日 10:00内蒙古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4重犯越狱案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监管场所安全检察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建议合理安排警力,防止监狱内部一线警力不足等。另外,检察机关在对案件侦破过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已经按照自身职能要求,对这起脱逃事件的发生开展事故检察。

据了解,10月17号下午越狱案案发后,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及时成立了案件处置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在接到情况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对牺牲民警尸体法医检验等工作实施了监督。(记者 张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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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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