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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2层大楼违章建到20层被强拆引争议
2009年10月29日 06:49长江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10月27日,工人在违建楼楼顶拆除违章建设楼层。新华社发

10月27日,工人在违建楼楼顶拆除违章建设楼层。新华社发

审批12层,为何建到了20层?为何早不拆除,让违建到了20层的既成事实后才拆除?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的经济适用房大楼拆违事件经本报昨日报道后,读者反响强烈。

据悉,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最初申请的经济房指标是14000平方米。但最后获批只有6000平方米,12层。

27日的拆违,一些市民不解“为什么要等到建了20层才拆?早干什么了?”

据介绍,规划部门对违建的执法是“三步走”:发现问题制止(下达告知通知书);责令整改;强拆。

“我们没有强拆手段,规划部门只能走‘前两步’。”江岸规划分局负责人昨日说,申请强拆,要得到区政府批准。他说“现在建房技术发展很快,一周就可以盖3层。我们从申请强拆到获批需要时间,肯定赶不上违法建设的速度。”

江岸规划分局是8月24日施工方扎13层楼的钢筋时发现的,当即要求对方整改。

强拆行动是9月初申请的,从申请到获批期间,经济房从16楼盖到了20层。其间,分局联系有关部门采取非正式强制手段对其断水断电,仍阻挡不住。

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

动工之日,我们就做好了罚款准备

昨日,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负责人胡建国告诉记者“我们是背了理。”并坦陈,图纸设计是建23层,动工时就做好了罚款准备。

施工图纸是建到23层

胡建国告诉记者,最初申请的经济房指标是14000平方米。“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是省国资委认定的特困企业,人均工资750元,职工人均住房19平方米。”但最后获批只有6000平方米。

据悉,武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由发改委、规划和房产三部门共同审批。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建房单位的申请,二是国家日照通风视线等规划条件,后者是决定条件。

市规划局规划处昨日介绍,省供销运输总公司这块地的南面是一座6层高的幼儿园,按照日照采光分析计算,这栋经济房只能建6层高。考虑到该单位缺房的实际,后来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将南北朝向变成东西朝向,经济房可建到12层,6000平方米。

仓储运输总公司为增加面积奔走。2008年,他们找深圳一家公司做了日照分析,结论是可以建69.15米,折算23层。施工图纸就是按此设计。

“我们做好了罚款准备”

按6000平方米规模,除去交给政府的7间安置房,总公司只有50多套,缺口太大。胡建国坦陈,“从动工起就打算做23层楼。我们是做了罚款准备的。”

今年7月13日,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向江岸区分局递交过增加5000平方米的申请,被拒绝。其原因是增加经济房面积不由规划部门一家批。

胡建国说,“另一个原因是这个手续办下来,至少需要一两年。这项工程中途停下来,不是成了烂尾楼?”

总公司也希望职工今年能搬进这栋楼过年。“反正认罚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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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敏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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